发改委公布"125"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 发改委1月14日发布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,明确公布了各地“125”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。 具体来看,发改委公布的“125”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中,北京和天津市的地表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1.6元/立方米,地下水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为4元/立方米,收费标准全国最高。而上海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等13个省市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最低征收标准最低,分别为0.1元/立方米和0.2元/立方米。 发改委称,水资源费将辨别地表水和地下水分类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。地表水分为农业、城镇公共供水、工商业、水力发电、火力发电贯流式、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水;地下水分为农业、城镇公共供水、工商业、特种行业及其他取用水。特种行业取用水包括洗车、洗浴、高尔夫球场、滑雪场等取用水。 改革委称,最低标准综合推敲了当地水资源状态、经济发展水平、社会承受能力和不同产业和行业取用水的差别特点。各地要积极推动水资源费改革,结合水利工程供水价格、城市供水价格、污水处理费改革进展情况 欢迎转载,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:http://www.rkkmk.com/zzygc/796.html |